瀘州市龍馬潭區(qū)江韻學校建設項目一期(項目名稱)
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公告
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瀘州市龍馬潭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瀘龍發(fā)改行審〔2021〕70號、瀘龍發(fā)改行審[2021]91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若有)為 /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瀘州市龍馬潭區(qū)紅星街道大驛壩公交車站總站西側
2.3 項目規(guī)模: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2997 m2(約19.5畝),總建筑面積10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9693.6 m2,包括:教學樓6504.84 m2、食堂綜合樓3188.76 m2、學校運動場4050 m2 (其中包括200m運動場一個,面積為3900 m2、羽毛球場3個,面積為150 m2),容積率0.87,同時配套綠化、管網等配套附屬設施建設。
2.4 計劃工期:21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21年11月1日,計劃完工時間2022年6月1日
2.5 項目總投資: 6000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2.7 代理項目估算金額: 5000 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近三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10 個(0-10) 房屋建筑類 類似分類項目業(yè)績。
3.2 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近三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0 個(0-10)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0 %(0-100)。
3.3 擬任本項目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1人)須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招標代理從業(yè)方章、專職技術人員(3人)具有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印章;在申請人單位工作滿6個月以上,并應提供申請人為其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證明;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3.6 法律法規(guī)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證明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自擬);c.從事本項目的企業(yè)、人員、業(yè)績、資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四川省相關條例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證明材料:承諾函,格式自擬);d.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資料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2.1、2.6、2.7、2.8、2.9、2.10條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公開招標的相關證明材料。業(yè)績證明材料中:①中選通知書應為業(yè)主發(fā)放給代理機構的。②項目的中標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的金額之和為準。③有效的代理合同為《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委托招標代理合同(規(guī)范文本)》(CH—01—0501)雙方簽訂無需經過備案的委托代理合同。弄虛作假行為被舉報并經查實后將報有關部門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3.5進行處理。比選文件中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處要求為準。
4. 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項目按固定價 / 萬元或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下浮動 40 %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請自2021 年 10月 13 日 10時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18日17時 00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span>http://ggzyjy.sc.gov.cn)下載比選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2 申請人自2021 年 10月 13 日 10時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20日10時 00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span>http://ggzyjy.sc.gov.cn)上傳比選申請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3 不收取比選服務費。
5. 隨機抽取中選人
5.1 比選人在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后,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5.2比選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span>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機構比選系統(tǒng)中,從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中按規(guī)定隨機抽取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瀘州市龍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瀘州市龍馬潭區(qū)云臺路68號龍馳實業(yè)集團商業(yè)樓
郵 編:646000
聯(lián) 系 人:鄭先生
電 話:0830-6314180
傳 真: /
2021 年 10月 13日(上網時間)
注:(1)比選人應對本比選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選人除在下劃線空格處按規(guī)定和要求填寫外,比選人不得有比選文件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增減或改動。
(2)近三年,是指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含當日)起前36個月。
(3)第3.1款、第3.2款對申請人和擬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業(yè)績要求限定為0個的,并不代表申請人沒有招標代理業(yè)績,只是申請人的業(yè)績不作為強制性條件。第3.3款對申請人的本項目人員要求應符合項目特點。
(4)要求“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的,是指加蓋申請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電子簽章)。
(5)比選文件上網后,比選人不得修改比選文件。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的,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后(若有),發(fā)布變更公告,如需終止的發(fā)布終止公告。